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拍卖项目公告
浏览量:258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月XX日(星期X)上午XX:XX,在江西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举行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拍卖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一台奔驰小型普通客车,具体包括:奔驰V260L车辆 。标的起拍价:人民币91000元(含增值税)。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为闲置的废旧物资设备,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看样为准,按现状拍卖、现状交付。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前往实地现场踏勘看样,充分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和数量。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XX月XX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看样前请与看样联系人事先电话约定(看样联系人:李军,13602552005),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展示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700号华润金融大厦。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17:00;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XX月XX日17:00(以竞拍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提前1-2个工作日缴纳);
4、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XX月XX日9:30,竞价时长60分钟,含集中竞价与延时竞价阶段(集中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有新出价则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三、竞买资格及报名方式
(一)资格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拍。竞买人须承诺无冒名竞买行为,若因违规处置标的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全部承担。
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文件须上传至交易平台,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竞拍。
(二)报名及竞价平台
竞买人应先行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jxgqcg.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办理注册报名手续,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及报名费汇入采购交易平台账户。报名后未按时缴纳保证金和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竞买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待项目全部完成后,由平台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自然工作日内,由平台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平台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费用说明
1、平台使用费(报名费):人民币XX元,缴纳后不予退还,具体规则详见交易平台说明;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XX元,由交易平台收取,具体规则详见交易平台说明;
3、平台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具体费用计算及收取规则详见交易平台说明;
4、履约保证金:竞价结果确认后,买受人须与我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并按起拍价10%(即人民币91000元)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结束且买受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保证金退还:竞价活动结束、竞价结果确定后,竞买人可自行登录交易平台,申请将竞价保证金原路退回;
6、成交款项:本次拍卖成交款项均为含税价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处置协议,并足额支付全部成交款项。
四、拍卖方式及要求
(一)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竞价结束后,最终有效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买受人需按规定缴纳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费。
(二)事项说明
1、拍卖成交后,报名主体与买受人的登记名称、企业证照信息必须完全一致,不得变更、替换主体;
2、发票开具:拍卖成交后,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须完整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信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成交手续、足额付清成交款项的,视为自动违约,我公司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本次拍卖标的将重新组织竞拍;
4、自处置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买受人须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5、标的物外运过程中,买受人需自行妥善协调处理外运相关各类事宜,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工农关系协调、环保合规、运输通行等产生的全部问题及费用),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
6、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现状移交。买受人进场作业后,须自觉接受我公司现场监管,及时完成装运工作,杜绝标的遗失。买受人仅可装运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若擅自装运非拍卖标的物,或在拆装、运输过程中造成非拍卖财产损坏、遗失、偷盗的,我公司有权没收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非拍卖财产实际损失向买受人追偿,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相关要求
1、买受人在标的物拆运、运输、场地清理全过程中产生的拆装费、运输费、安全防护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2、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一经交付不予退换。我公司不承担标的物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确保交付标的与拍卖清单载明标的一致。
六、联系方式
组织方: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及现场看样联系人:李军,13602552005
特此公告。
深圳国盛前海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XX月XX日
